方圓:新經濟公司須加強獨董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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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18

方圓:新經濟公司須加強獨董培訓

【明報專訊】正當市場期盼小米成為首家「同股不同權」上市公司,亦有意見認為香港現行的企業管治門檻未必可以成功為投資者把關。專提供公司秘書服務的方圓董事及行政總裁 魏偉峰 認為,新經濟公司必須加強披露信息,投資者亦要做好風險管理。

籲投資者做好風險管理

魏偉峰認為,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必須在管理架構、權益變化及加強披露三方面做得更好。他指以往上市公司需成立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等去確保公司的權益,現在加入公司治理委員會,相信公司在監管及考慮股權變動時有更多意見可以參考。

 

他又稱,新經濟公司的無形資產與有形資產比例有別,令公司未來發展及估值與傳統做法不同,為獨立董事帶來挑戰。他認為,有別於以往較 重財務或法律背景,以後擔任上市公司的獨董要具備相關行業背景,才可以就公司的策略提供充分而合理的意見。

 

他強調,公司秘書的職責將會是加強對獨董的培訓及灌輸權益披露的重要性,令投資者可掌握公司發展方向。新舊經濟截然不同,公司董事需知道如何從不同角度與投資者溝通。惟他未有在訪問中提及除公告之外的具體途徑。

對集體訴訟保障小股東有保留

香港上市新規沒有集體訴訟機制,被質疑未能保障小股東權益。對此,魏偉峰 指集體訴訟機制是法律行動,構成的影響較大,應該要覆蓋所有上市公司,並非只針對同股不同權公司。同時,他對集體訴訟機制能保障小股東利益的說法有保留,他指美國普遍情 是投資者動輒對公司提出訴訟,公司為求平息而提出和解,對公司長遠發展非好事。證監會提出對同權不同股公司的監管措施已具很高針對性,但樹大有枯枝,所以港交所( 0388)如何做好把關工作,令到好的新經濟公司得以來港上市才是最關鍵。

來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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