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就2019年12月31日財政年度年結的上市發行人,於刊發業績上最有可能會出現的三個情況;以及就有關在嚴重新型傳染性病源體呼吸系統病的旅遊限制,先後於2020年2月4日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發表了一項有關刊發業績公告的聯合聲明,而聯交所更於2020年2月28日就聲明中的常問問題進行解答。最近證監會及聯交所再於2020年3月16日就2019年12月31日財政年度年結的上市發行人對聯合聲明就刊發初步業績及年度報告安排作進一步指引(進一步指引)。下表就如何處理刊發初步業績、年報,及如何舉行股東周年大會等事項進行了總結與分析。
_(CNI) 20200317)How to deal with your Annual Report at a gl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