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致力提供專業企業服務的供應商——方圓企業服務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對於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在香港金融市場的發展表示歡迎。
方圓企業集團一直關注金融業的發展,其實去年起在美國掀起熱潮的SPAC,早在2003年已經在美國出現;去年因為全球經濟市場受到新冠病毒疫情的衝擊,多國包括美國政府入市挽救國家經濟,當中不少資金流入股票市場,促使很多循傳統IPO上市的企業考慮透過SPAC上市公司的收購成為上市公司。調研公司SPAC Research數據顯示,2020年美股IPO共有248宗是SPAC,佔美股IPO市場高達56%,集資額更達約820億美元﹙6,396億港元﹚。
SPAC的上市過程與傳統上市的程序相對簡單又快捷,不過同樣要受到一般上市公司合規及管治要求監管。由於是由SPAC上市公司擁有投資者資金,在收購業務前是現金公司,因此為保障投資者起見,需要將現金存放於信託,直至根據股東投票收購標的公司為止。
新加坡期望於今年內推出SPAC
除了美國,英國於去年完成了脫歐程序,為保持其在歐洲金融中心地位,近日有消息指英國亦效法美國,擬放寬規則以吸引SPAC於倫敦上市。本月初,證監會和港交所遂向金融領導委員會介紹SPAC這項新投資工具,財政司陳茂波亦表示會積極研究推出;而香港的競爭對手新加坡在金融開放度方面相比香港積極,縱觀新交所早於2010年1月1日已就SPAC進行建議諮詢,而其首席执行官羅文才更於上月向外界表示期望能在今年內可以正式推出SPAC。
對於香港推出SPAC的研究,方圓企業及集團行政總裁魏偉峰博士指出,目前香港由於市場息率持續偏低,市場流動資金充裕,需要尋找有價值的投資機會,而SPAC則以先集資後收購的形式進行操作,這樣會否引發等同讓私人企業利用作為「借殼上市」;又是否與目前證監會和聯交所對反收購(RTO)或「借殼上市」打擊造殼行為有違背,這需要在投資者保障和金融發展中取得一個合理平衡點,使SPAC真正成爲了傳統私募股權形式的一種替代方案。
根據美國,SPAC上市規定於申請上市時,亦需建立由具有私募股權、併購,以及某個界別的專業人士組成的管理團隊,這樣有利於尋找及收購合適的收購標的,但在招股說明書不能夠針對別個項目而上市的目的。此外,SPAC亦會安排信託帳戶保管資金,並會提供保證息率,而且收購不成功更可贖回資本,大大減低了投資風險及加強了投資保障。對於投資市場而言,則可以為目前企業IPO融資帶來多一個選擇,可以是一個雙贏的局面。
從金融創新投資工具及發展IPO上市市場的角度而言,當然鼓勵更多創新投資工具在香港金融市場上出現;然而,作為專業企業服務供應商,有責任提醒各界在考慮推行SPAC的時候,為了避免SPAC被過分追棒而出現泡沫,魏博士建議在進行SPAC相關研究時,應參考自2018年起,證監會已開始收緊IPO規則及反收購規則,以圖遏制「造殼」及「借殼」上市;同時再於2019年下半年,聯交所再就針對借殼上市行為的規則作出修訂包括:修訂反收購交易的定義、收緊反收購及極端交易的合規規定,以及修訂上市發行人持續上市準則等,以免影響香港金融市場的監管工作。
魏博士重申新加坡一直是香港的競爭對手,除了新加坡加快落實SPAC,還有VCC(可變動資本公司)的靈活投資架構,以及類似香港LPF(有限合夥制基金制度)的Limited Partnerships Act(有限合伙企業法)。因此香港除了要趕上步伐,有關部門及機構亦必須要在合規、監管及風險評估等方面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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