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就2019年12⽉31⽇財政年度年結的上市發⾏⼈,於刊發業績上最有可能會出現的三
個情況;以及就有關在嚴重新型傳染性病源體呼吸系統病的旅遊限制,先後於2020年2⽉4⽇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
員會(證監會)發表了⼀項有關刊發業績公告的聯合聲明,⽽聯交所更於2020年2⽉28⽇就聲明中的常問問題進⾏解
答。最近證監會及聯交所再於2020年3⽉16⽇就2019年12⽉31⽇財政年度年結的上市發⾏⼈對聯合聲明就刊發初步業績
及年度報告安排作進⼀步指引(進⼀步指引)。下表就如何處理刊發初步業績、年報,及如何舉⾏股東周年⼤會等事項
進⾏了總結與分析。
Note 1: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Disease (Prohibition on Group Gathering) Regulation (Cap. 599G of the Laws of Hong Kong)
Note 2: Source: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