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以来,香港上市公司一直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20或27的《ESG报告指引》要求发布其ESG报告。于2019年12月,联交所宣布2019年修订将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
2019年修订通过实施强制性披露规定,包括董事会声明、描述汇报原则的应用和解释汇报范围,以加强ESG信息的披露。此外,2019年修订新增气候变化层面、环境目标的设定以及提升所有KPIs(社会关键绩效指标)至“不遵守就解释” 条文。
为调查上市公司对2019年修订的准备情况,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方圆”)已开始进行研究,审查香港339家上市公司(“抽样公司”)的披露水平。此研究是基于抽样公司最新的ESG披露相对于2019年修订要求的预期披露。这些公司包括被纳入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ESG指数的上市公司(“ESG指数公司”)和未被列入ESG指数的上市公司(在主板和创业板(“GEM”)的“非ESG指数公司”)。此研究比较了他们在ESG报告披露准备情况的差异,并根据其规模观察趋势。